【案例一】
我和哥哥需要於報稅時要向美國申報繼承的房地產,但當時沒有交易,所以需要鑑價,未來出售房地產時,可以有個依據當作成本項扣際,以計算出售的獲利,來繳美國所得稅。
【案例二】
我最近要賣房子,這棟房子是十年前繼承的,我需要評估十年前繼承當時房子的價值,等賣房子後向美國申報岀售獲利來繳所得稅,請問估十年前的房價你們可以做嗎?
【案例三】
我正辦理海外移民,想了解不動產估價的報價費用,另想請教房地產價值是否需要扣除銀行貸款的金額?或是以市場售價為估算值呢?
每到報稅季節,總會接到許多海外移民來電詢問,擁有外國籍身份如美國、加拿大、新加坡、澳洲、紐西蘭…等移民,常被要求向當地移民署或國稅局申報名下持有之不動產價值,需要申報的時機則因個人情況不同而有所差異。
海外不動產價值評估最主要的目的,在未來處分不動產時可以當作成本扣除,移民前建議先整理資產內容,若日後有因贈與、分割、繼承等方式取得不動產,也建議最好在發生當下就先準備好估價文件,因為移民資產的課所得是以原始取得價值來做為成本扣除項,若不動產為早年取得,台灣不動產經歷幾波飛漲,課稅稅基增加不容小覷,最好事先做好資產稅務規劃,且若需回溯多年前的房地產價值,不僅蒐集早期房市交易資料難度高,估價成本更將相對昂貴許多,故即時、事先做好準備,將可大大降低未來風險。